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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天下第一社区视频在线观看www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天下第一社区视频在线观看www的知识,包括历史上有哪些人伦惨案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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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下来的时候,我也喜欢看动漫。
1、《夏目友人帐》。这个是我最近在刷的。
妖怪与人,还有前人的回忆。每一集都有不同的妖怪。夏目与喵咪老师(很可爱哟)的有趣日常,还有慢慢多起来的朋友,夏目在不断成长,短短的一集,都蕴含着道理。其中很多妖怪很善良,也很有趣,它们其实和人一样,内心的感情世界很丰富。
记得有一集,夏目(男主)被报恩的妖怪施了返老还童的法术,变回了小朋友。原本他的童年是在颠沛流离,可变回小朋友时,现在的朋友还是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他,大约是会弥补到童年吧。
而且《夏目友人帐》,有6季。也能看段时间呢。
2、《一人之下》无意间找到的。真的觉得内容很棒。我已经从动漫转去漫画了。因为刷了好几遍,后面太好奇了,就去追漫画喽。
原名《异人》,主要讲述那些不同寻常的人。男主倒是没开挂,基本上靠智商谋略来碾压,有时候对自己是真狠呀。那些人物一个个都个性鲜明,情节又环环相扣,总是迫不及待想看下一章节。
永远猜不到下一话会发生什么,一切都是未知的。一层层抽丝剥茧,循着宝儿姐的身世开始,牵扯越来越多,对其中的手段及过往了解到的越多,越期待看到真相的那天。
歌也好听的。
梦里不知流转了多少年
忘却青丝尘念
回眸一片
往事又浮现
醉眼笑看人世间
何处是桃源
青风几度
谁与我留恋
缘起缘灭
一幕幕重演
花谢花开
一年年更迭
最近,韩媒MBC报道了一股在韩国小学生间流行起来的诡异风潮——“偷拍妈妈”。
韩国小学生们开始把手机悄悄对准自己的妈妈,在家中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偷拍下各类日常画面然后上传分享到网络上。
他们拍的大多数是妈妈在睡觉时的样子,或者洗澡,又或者,在梳妆打扮,照片里有妈妈的大腿,或者睡觉没有被被子盖住的隐私部位,又或者内衣、妈妈站在杂物旁的小腿……
总之,角度很随意,没有什么隐私可言,随时都有被孩子曝光的危险,而这些照片和视频,上传网上后,很容易获得非常高的点击率和播放量,有的甚至几十万上百万,这也说明,娃娃无心之举,成了大多数偷窥者疯狂觊觎的机会,高点击率,让这些孩子们尝到甜头,继续不断拍摄妈妈的各种隐私,以此获得更高的点击率,甚至“有心”的网友甚至留言“鼓励”:“如果姐姐在,也偷拍姐姐来看看。”
阅读量越高,就让他们越有成就感,甚至掌握其中“规律”——越暴露,越有看点,刺激了他们更加大胆和肆无忌惮。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几个因素:
1、韩国整个偷拍氛围。在韩国,偷拍氛围比较厚重,法律不健全,对于偷拍这,特别是涉及偷拍别人隐私部位,处罚力度不大,加上偷拍上传网上后,获得比较高的阅读量,导致韩国偷拍成风,让女性防不胜防,自己一不小心,就被暴露到网上了。这种极不正常的风气,影响了孩子,让孩子们学坏。
2、家庭教育出了问题。那就是,做妈妈的没有给孩子传递正确的三观,哪些是不能做,哪些是能做,哪些是隐私,孩子没有这个是非观,做父母的,也不好好教育、引导,导致他们觉得这样很好玩,殊不知,这样给父母带来很大压力,说白了,就是父母对孩子正确性教育的缺失。
3、网上评论和错误引导。之所以会出现那么多“坑妈”行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上很多偷窥者不断给孩子挖坑,鼓励他们变本加厉的各种偷拍,让孩子错误的认为,只有尺度越大,才越有关注,甚至出现了小学生在网上宣称“只要关注我,就给你看我妈妈的臀部”。网上错误引导,让孩子们三观扭曲。
4、韩国整个社会氛围出现了问题。这里除了有家庭的原因外,整个社会风气不好,各种不正常的观念和行为出现,导致孩子学坏,特别是一些尺度大、偷拍没人管,还有比较高的阅读量后,让孩子们也跟着“学坏”,而他们最有机会的女性,就是对自己的妈妈下手,社会风气、学校不加以纠正,和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孩子们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如此下去,必然害人害己。
我说一个发人深省的【连环】人伦惨案,残忍、残酷。而且差点该案就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了,因为当警方揭开这个谜底时3个主犯中有2个已经死了…幸亏在案件发生17年后公安机关的专项活动重启旧案调查,也幸亏还有1个主犯活着,最终将这起人伦惨案公诸于世。
1996年之前,四川省潼南县(现重庆市)住着老实本分的一家三口,丈夫陈文华和妻子周菊勤劳质朴,开着一家餐馆生意十分红火。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在那个年代也绝对算是小康之家了,因为94年四川人均月工资不过400块的时候这家人就入手了一辆当时售价1.2万的嘉陵145摩托车了…而且两人的独子陈刚长相英俊帅气,一家三口是很多邻居、朋友眼中的“模范家庭”。但是就在1997年底,夫妻俩竟毫无征兆地卖掉了自己的餐馆举家迁往遂宁市,没有人知道原因,甚至潼南县的亲友自此也很少再和他们联系。
1999年3月26日,遂宁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当地群众在一片烧焦的杂草丛中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遂宁警方立即赶往案发地。
死者为女性,年龄在45~50岁之间,尸体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无法辨认,尸检解剖后发现其呼吸道没有沾染灰尘,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因此警方判断她是被人勒死后再浇上汽油毁尸灭迹的,一般情况下这种作案手法都是熟人之间的情杀或者仇杀,因为很明显凶手就是不想让警方知道死者的身份进而追踪到其社会关系。不过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证,所以警方只能从失踪人员处入手展开调查。
经过不断的走访调查,民警们发现从潼南县刚搬迁过来不久的中年妇女周菊失踪了,而她的丈夫陈文华最近行为诡异,据邻居说平常都热情开朗的他似乎总是刻意回避熟人,而且自己的老婆失踪好几天了也不见他去报案。这让办案民警对他产生了怀疑并对其社会关系和最近的活动情况展开了调查。
没几日法医检测报告出来了,证实该死者正是陈文华失踪了几天的妻子周菊!而当警方告诉他这个消息时,陈文华依然表现异常,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早就知道会有这天了。”
这一系列的反常举动都令警方加大了对陈文华的怀疑并加快了对其案发时间段的活动调查。很快,民警就发现两个可疑人员,潼南县居民毛继和古小中。
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遂宁警方终于掌握了两人的杀人证据并将他们逮捕,面对铁证如山,他们也没有太多的“抵抗”就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幕后主使陈文华给供了出来,原来他们是受陈文华雇佣杀妻的,至于原因?陈文华告诉警方是因为夫妻两人感情不合,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遂动了杀机,于是花费高价请毛继帮忙,毛继又找来自己的朋友古小中,两人将周菊骗至他们租来的小车上将其活活掐死,并用汽油焚烧,最终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和无期徒刑并被关押在南充市嘉陵监狱。
2012年,保外就医的陈文华和古小中先后因病去世,当年的3个杀人凶手就只剩下了毛继,也幸好他活着,终于将一个更加可怕的秘密揭开!
2013年,公安机关展开“三个一百”行动,对过往未破的命案展开重新调查,而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警方决定就从积压在他们档案库中17年的“11.27案”入手,这件十几年来悬而未解的残忍命案一直都被当地警方视为头号必破大案,那这究竟是一起什么案子?时间还得拨回到17年前…
1996年11月27日上午八点,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警方接到一个村民的报案,在安岳县毛家镇九村二组马路边的麦田里发现一具被焚烧严重的尸体,接警后安岳县警方立即赶到了现场,但是尸体烧毁太过严重,仅能判断死者为男性,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被人泼上汽油焚尸灭迹。而且相较于周菊,他被烧得更加“干净”…刑侦人员仅从一一根唯一没有被烧毁的手指上勉强提取到一枚指纹。并且死者身上同样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证,只在现场找到了一个“万宝路”香烟盒子、一块手表、一双白手套、一枚硬币、一把刀柄被烧毁的匕首和几张面值五角的纸币。
因为有价值的证据实在太少,当年的刑侦技术也确实比较落后,就是指纹数据库都没有建立完善,所以专案组民警也只能通过最原始的走访调查去寻求突破,只能期待有失踪人口上报…然而安岳县那段时间却没有家属上报过失踪人员信息,资阳市范围内各县城虽然有人员失踪但经过细致的甄别后都排除可能性,死者的身份无法确定、找不到尸源,破案便遥遥无期,哪怕安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将此案列为首要案件,并明确指出不管未来有什么人员变动都不允许撤销“11.27案”的调查,可17年了,始终还是没有破获。更重要的是当年这起案件令当地警方颜面尽失更令当地居民人心惶惶,案发地附近的村庄总是流传着各种版本的“灵异事件”…许多妇女、小孩都不敢打案发地前面经过…
其实大家应该都发现了,这位男性死者的死亡方式、经过和陈文华妻子周菊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机械性窒息而死,然后被拖到人烟稀少的田埂处浇上汽油焚烧,唯一的不同点就是一个在安岳,一个在遂宁,两地相隔了近76公里,那这两起案件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
此时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数据库已经联网,安岳县警方将当年保留的那枚指纹印模取并出并输入公安机关的数据库,没想到这枚指纹竟神奇地和1994年潼南县(2013年已经是重庆市潼南区)警方在一次扫黄打黑行动中采集到的一张指纹卡比对成功,而它的主人名叫——陈刚!
这个名字不陌生吧?没错,他就是这篇回答开头提到的陈文华和周菊夫妻俩的独子!
儿子和妻子都是以同样的方式死的,而且妻子就是丈夫陈文华买凶杀害的,那会不会陈刚的死也和陈文华有关呢?虽然此时一家三口都已经离开了人世,但尚在服刑的“3.26案”凶手毛继会不会知道这件案子呢?他有没有可能当年也参与了该案?为了解开这一17年谜案,安岳县警方来的关押毛继的南充市嘉陵监狱,当监狱管理员告诉毛继安岳县警方上门找他时毛继就已经显得魂不守舍了,因为他知道埋藏在心底17年的另一桩杀人案终究还是被警方挖了出来…
安岳警方几乎没有费太大劲,毛继就一五一十地将这起尘封了17年的悬案和盘托出,果然这件案子还是他和古小中两人做的,而且!还是受雇于陈刚的父亲陈文华!
听到这,所有审讯民警都是一脸错愕,他们不敢相信看上去老实巴交的陈文华不仅仅买凶杀妻,甚至还买凶杀子…究竟是怎样的人才能干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才让他会对独子痛下杀手?
1993年,陈刚高中都还没毕业就辍学了,整天不是在家睡觉就是到处溜达,刚开始可能只是上游戏厅打打电动,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频繁出入各种歌厅、酒吧。而那个时候对于毒品的打击力度可能还不是很大,在潼南县的各大歌厅、酒吧都有种类不同的毒品买卖,少不更事的陈刚很容易就中了圈套并且染上了严重的毒瘾,成日萎靡不振白天睡觉晚上去酒店找“毒友”鬼混,每当毒瘾发作,他更是逼着父母给钱,否则就是寻死觅活乱砸一通,而陈文华夫妇因为忙于店里的生意刚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儿子的变化,以为只是去喝酒玩游戏,所以总是向儿子妥协。久而久之,陈刚的毒瘾越来越大,发作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严重,此时陈文华已经被这个儿子逼得无心经营生意也最终知道儿子是染上了毒瘾,可是虽然他有尝试过想带陈刚去戒毒,但陈刚不仅抵触甚至还对夫妻两人拳打脚踢…在陈刚一次毒瘾发作逼着要钱并动手打父亲时还威胁到:“不给我钱我就让你死”…
对儿子毫无办法的陈文华终日借酒浇愁,而且经常到距离自家餐馆不远的“毛记餐厅”买醉(不在自家酒店是为了躲避儿子),久而久之,他和餐厅老板毛继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终于有一天,在父子两又一次动手之后陈文华将自家的丑事毫无保留地告诉毛继,并且央求他帮自己杀掉这个孽子(毛继之前也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三教九流的朋友多)…起初毛继并没有答应,因为自己虽然打架斗殴无所不作,但毕竟是杀人啊?那可是要偿命的!所以那个时候毛继只是一心劝导陈文华想开点…直到有一天,毛继曾经的好朋友、社会闲散人员古小中来到他的店里诉苦,两个囊中羞涩的大男人边喝酒边想着如何赚钱,突然毛继眼前一亮,他想起了陈文华拜托自己杀子之事,于是将来龙去脉告诉了对方,这个古小中估计也确实是走投无路了,当即就叮嘱毛继要是下次陈文华再提起此事就接下这笔“买卖”…
巧了,就在第二天,陈文华家的孽子又和他动起手来,并且这次陈刚还真的操起了家伙,为了保命,陈文华只能慌不择路地跑向毛继的餐厅。眼看机会来了,毛继便叫来古小中,三人商议一番后陈文华下定了决心并以15000元的价格让两人帮忙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二天,付了部分定金后两人就去租了辆汽车,并将陈刚骗上车,当然,他们知道不能在潼南县范围杀人,于是将车开到距离潼南县城87公里外的安岳县,在到达一处僻静地后两人合力在车上将陈刚活活掐死,随后将尸体拖下车并倒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焚尸…
将孽子杀死之后陈文华的家里确实得到了暂时的清净,但是因为儿子多日不见,他的妻子周菊开始觉得不对劲了,于是多次催促陈文华去寻找儿子或者报警,可他每次都是敷衍了事,并扬言:“他就是个孽子,死在外面倒干净”…
几个月过去了,周菊依旧不见儿子的身影,此时她越发地感觉蹊跷,因为丈夫似乎总是刻意回避此事,甚至每当提及儿子都显得十分不耐烦,所以她对陈文华说:“就算是死在外面了你也要给我把他的尸体找回来”。
妻子的念叨开始让陈文华内心陷入不安中,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或许不再像之前那么“理直气壮”了,每每走过儿子的房间,他总会感到莫名的恐惧。于是1997年底,在其百般劝说之下终于说服妻子离开潼南县跟着自己去遂宁做生意。
刚搬到遂宁时夫妻俩的生活还算是正常,可每逢佳节,周菊思子之心就加重一分,终于在1999年元宵节,两人因为陈刚之事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也就在争吵过程中周菊脱口而出:“我看就是你杀了陈刚吧?别让我找到证据”。
这突如其来的话让陈文华大吃一惊,难道周菊发现了些什么吗?那几天,他尽量刻意回避妻子,但周菊却总是不依不挠,并在两人的又一次争吵中周菊威胁道:“心虚了?我已经找到证据了,你等着,我明天就去公安局报案”。
没人知道周菊是否真的发现了什么秘密,反正在陈文华看来,她是会去报警的,那样自己就完了,所以一个邪恶的念头涌上陈文华的脑海: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周菊也杀了,让她去地底下陪那个孽子吧!
于是第二天,陈文华便动身返回潼南找到毛继,他将妻子怀疑自己杀了儿子的事告诉对方,同时允诺再给2万让他们帮忙杀掉周菊…
毛继心想上次杀陈刚警方也没有任何线索,这次也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而且还有钱拿,最重要的是假如她真的去报警了自己也得完蛋。所以他几乎没有太多的思考就满口答应了下来,并且当天就着手准备杀人工具…
第二天,毛继和古小中两人依葫芦画瓢,完全沿用3年前杀害陈刚的手法将周菊骗上车(两人之前在潼南本就有点认识),随后在一片荒郊野地里将其掐死并焚尸…
后来的事我已经在前面说了,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一次会“阴沟里翻船”,而且还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警方抓获(不到5天)…
听完这整件案子的详细经过和原因,办案民警也都不由得背脊发凉,如果说陈刚是孽子死有余辜,但陈文华的妻子周菊呢?儿子被丈夫杀害后无辜的她也成了刀下亡魂,而且凶手竟然还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人知道这个曾经视儿子为掌上明珠的父亲下定决心雇凶杀子时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内心煎熬,只不过他在那一刻开始也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巨变,他开始失去了人性,失去了理智。
但造成这起人伦惨剧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是毒品!它对一个人的身体和精神控制实在太可怕了,它要毁灭一个家庭也实在太快了,从93年到96年,短短3年时间而已,它控制了陈刚并且“控制”了陈文华,一个小康之家瞬间坠入深渊…
我在农贸市场当管理员,有一天,我正在市场上进行日常巡查,一个卖菜的摊贩拦住了我,说昨天晚上他放在摊位上的黄瓜丢了几根,想让我帮忙查下监控,看看是谁拿的。
摊贩告诉我:本来不想麻烦我的,几根黄瓜也不值钱,但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丢菜了,前前后后已经丢了4-5次了,每次丢的菜也不多,开始他以为是自己记错了,昨天晚上他特意留了个心眼,收摊的时候,专门把没卖完的黄瓜清点了一遍,有11根黄瓜,今天早上过来一看,只剩下8根黄瓜了。
这个摊贩怀疑是市场内其他卖菜的小贩拿走的。我们的市场很大,有8000多平米,每天晚上大概20:00左右就会休市关门,摊贩们晚上收摊时,剩余的菜也不拿走,都是直接放在摊位上,再用油布把摊位盖上就行了。
平时摊贩之间也会互相拿菜,拿一些自己今天不卖的菜。比如我今天卖的是辣椒和白菜,但是我想吃点藕,就会去卖藕的摊位上拿点藕,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摊主在的时候当面拿,即使摊主不在,第二天也会给摊主说一声,很少有这种连拿4-5次都不说一声的,所以他想看看是谁这么不礼貌。我让摊贩先卖菜,告诉他一会我忙完了就去给他查监控,查到谁拿的后给他说一声。
没过多久我就巡查完毕,去给摊贩查监控了。监控很好查,因为有个摄像头正好对着这个摊贩的摊位,摊贩走时摊位上是盖着油布的,想拿他的菜,就必须把油布掀开,只要掀开了油布,再盖回去,那么油布的位置和褶皱都会发生变化。我只用快进着找出油布的位置什么时候发生变化,就知道黄瓜是什么时候被偷的了。
不到5分钟我就查出是谁偷的黄瓜了,这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偷黄瓜的居然是我们市场上夜班的保安。大概凌晨1:00左右,夜班保安巡查到此摊位时,直接掀开了摊位上的油布,轻车熟路地挑选了三根黄瓜之后,将油布又盖上,然后就离开了。
由于是半夜,市场上的灯都没有开,所以监控画面照得不是很清楚,是黑白的画面。但是从拿菜人穿的衣服可以看出来就是保安。由于平时我都是和白班的保安接触比较多,夜班的保安我根本没有见过,所以具体是哪一个保安偷的菜我根本不清楚。
我们市场上的保安,不是直接招聘的,而是通过保安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过来的,平时有一个保安队长在这里负责管理所有的保安。虽然大家不是同一个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但平时工作大家都是在一起,相互也都熟悉。
偷菜这个事情可大可小,虽然只是几根黄瓜不值钱,但监守自盗这个行为,如果传了出去,必然会影响市场的声誉。老板知道后肯定会很生气,有可能第2年就不会跟这个保安公司续约了。就算续约,相关人员的处罚肯定少不了,除了偷菜的保安要处罚,保安队长的责任也是跑不了,因为他管理的队员监守自盗,明显是他管理的失责。
我和保安队长的关系其实也很一般,我刚出社会没几年,年纪小,没什么社会经验,平时话也比较少。所以这个老练的保安队长平时也没把我当一回事,也就是见面打个招呼的关系。虽然关系一般,但我“烂好人”的毛病作祟。
我并没有将此事直接告诉老板,而是准备卖保安队长了一个人情,我先通知了保安队长,一来可以让他过来确认一下偷菜的保安到底是哪一个,二来他提前知道这件事后,心里肯定会有个数,老板问起来之后,他也好提前准备下该怎么应对回答,所以我就把保安队长喊到了监控室。
保安队长来了之后,我给他放了监控录像,然后问他说:你看这是哪个保安拿的菜。保安队长得知是自己的队员偷菜之后脸色很是不好看,眼睛一直盯着显示器,沉吟了好久不说话。
突然保安队长恍然大悟般大声说到:哦!这是老王啊!没想到他还能干出这种事。
我听后很是诧异,这怎么可能是老王呢?保安老王我是再熟悉不过了,偷菜的这个保安,无论是从身高体型还是行为举止来看,都不可能是老王。
老王60多岁,是我同事老马的农村亲戚。前段时间拜托我同事老马帮他在城里找个活干,老王年纪大了,工地上的活他也干不了。于是老马就给老板说让他的亲戚老王来市场上当个保安看个大门。老马跟了老板十几年了,这点小要求,老板还是能答应他的,得知老王没住的地方,老板还同意在保安室旁边找一间空房子让老王住下,就这样老王就以市场为家,吃住都在市场上。
前面说过市场上的保安都不是直接招聘的,而是通过保安公司派遣下来的,所以老板就想让老王挂靠到保安公司的名下来上班,这样老板也能规避一定的风险。但是老王60多岁了,保安公司也不太愿意要老王。老板硬压着保安公司必须留下老王,保安公司没办法,这才“收留”了老王。为此保安队长看老王很是不爽,平时经常刁难批评老王,还时不时地在老板面前讲一些老王的坏话。
保安队长说偷菜的人是老王,一开始我还认为是保安队长看走了眼,认错人了。我还傻乎乎地跟保安队长解释说:这怎么可能是老王呢?老王比这个人要矮一点。保安队长笑着对我说:这就是老王,你可能不熟悉他,我天天跟他在一起,还会认错吗?这人我一看就知道是老王。我就说老王这人不靠谱,唉,没想到他会干出这样的事情。
我非常肯定偷菜的人绝对不是老王,我有些急了,我试图继续向保安队长解释老王和这个人有什么不同。但是保安队长根本不听我的解释,他从兜里掏一盒烟,递了一根给我,然后笑着对我说:行了,兄弟,今天这事真是谢谢你了。你不用管了,我去向老板汇报此事吧。
此时,我才明白了保安队长的用意,这家伙可真是够阴险啊!他把偷菜这事栽赃给老王,不仅可以推卸掉自己所有的责任,而且还可以把老王给赶走。这个真是个一石二鸟的好手段,好“俊”的功夫啊,姜还是老的辣,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不过我转念一想,这东西不是你说栽赃就能栽赃的,就算你告诉老板这偷菜的是老王,老板肯定也会找老王当面对质问清楚的。老王没有偷菜,肯定会否认的,到时候老板必定会来查看监控录像的,那时我再告诉老板说:偷菜的绝对不是老王不就可以了吗。所以我也没有继续费口舌跟保安队长争辩这人到底是谁了。
保安队长刚离开,正好就有一个同事也跑到了监控室。我就把同事喊住,也没告诉同事发生了什么事。我直接把监控画面打开,然后问同事:你看这个保安是不是老王?同事看了一会儿告诉我说:这好像不是老王。于是我就把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告诉了同事。这个同事建议我把老马喊过来,给老马说一下这件事情。
我正准备给老马打电话,没想到老板的电话就先打过来了,老板让我到他的办公室去一下。我一进老板办公室,发现老板正抽着烟,脸色很难看,保安队长也坐在一旁。老板问我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我就把今天早上商户让我帮他查丢菜的事情说了一遍。
最重要的是我还犯了一个错误,老板还没有问我那个人是不是老马。我就对老板说:拿菜的保安是监控上看不清楚,但绝对不是保安老王。
坐在一旁的保安队长,笑着对老板说:小X(我),这孩子太老实了。他发现偷菜的是老王后,怕得罪了老马,还不敢直接告诉你,先找到我说了这事。
说罢,保安队长又对我说:小X,你放心,老马那里我去和他说,这事你就装作不知道。
我听后心里暗骂:好家伙!这手段真是了得啊,我服了。保安队长这招可不是简单的一石二鸟,他这是一箭三雕啊!由于平时保安队长经常找老王的麻烦,为此老马对保安队长也很是不爽,两人经常暗地里较量,保安队长这招不仅推卸掉了自己的责任,还能赶走老王,也能把老马顺便给收拾了。我就问你们服不服!
我心里很清楚:玩嘴皮子,耍心机,我不是保安队长的对手,所以我就没有和他争辩什么。同时我也在担忧,连我都斗不过这个保安队长。60多岁的老王,大字不识几个,就算保安队长“指鹿为马”栽赃他,他能怎么辩解呢?
老板又问了我几个其他的问题后,就黑着脸,让我先回去上班了。出了老板办公室,我就赶紧给老马打电话,让他到监控室等我。
我把事情告诉老马后,老马气得直拍桌子,准备去找保安队长算账,还说要把保安队长揍一顿。我连忙拦下老马,我告诉老马:现在保安队长死咬着偷菜的就是老王,你如果现在和他发生争执,那这事就越描越黑了。我们再看看监控,看看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能证明偷菜的不是老王。
说实话,监控我们又看了几遍,也没有发现什么有利线索。因为对于熟悉老王的人看一眼便知道这人绝对不可能是老王。但事情发生在夜里,没有灯,监控画面都是那种黑白的,脸看不清楚。想要说服一个不熟悉老王的人还是有点困难的。
突然,我如梦初醒。整个市场夜里灯一直亮的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保安室大门口。老王住的地方恰恰就在保安室的隔壁,我只用看看老王夜里面有没有从自己睡觉的屋子里出来不就可以摆脱嫌疑了吗?于是我回放了监控录像。
果然,晚上23点左右,夜班保安来接班后,老王和几个保安在保安室门口聊了会天,然后就进屋睡觉了。因为有灯,监控照得很清楚,可以清楚地看出老王的相貌。老王进屋后就没有再出来过了,这就可以证明1点多偷菜的人绝不可能是老王了,而且我还从这段录像中确定了偷菜保安的相貌,但这个保安是谁,只有保安队长知道,因为夜班的保安大家都没有见过。
有了这个“铁证”,我觉得我有把握和保安队长这个老狐狸“单挑”了,我准备给老王洗脱冤情。我让老马先回避下,就当不知道此事。然后我给老板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发现了点线索,请他和保安队长来监控室一下。
老板来后,我就给他播放了我刚发现的录像。保安队长一下子懵了,愣在那里不说话,估计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新证据打得措手不及,就算他的段位达到“最强王者”,这一把他也不可能逆风翻盘了。老板板着脸问保安队长:怎么样?看清楚了吗?这人到底是谁?
保安队长面露难色地回答到:哦,是XXX啊,我看错了,在监控里他看起来跟老王真像。
我在一旁心想:像你大爷,都这时候了你还装。让你丫不识好歹,怎么样,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紧接着老板就把保安队长叫走了。后来这事的处理结果就是偷菜的保安开除,罚了保安公司2000元,扣除保安队长一个月工资,然后告诉摊贩说监控坏了,看不到谁偷的菜,摊贩交摊位费的时候优惠了200块钱算是赔偿了。
老王得知此事后,深感“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干了没几天就辞职回农村老家去了。这之后保安队长见到我后也不和我打招呼了,总是对我黑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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